为促进材料分会健康发展,减少内耗,特制定材料分会自律公约,倡导各会员企业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 坚持环保底线。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、省、市、县生态环境部门和县政府要求,完善环保设施,加强环保管理,保持厂区整洁卫生,保持污染物达标排放。
第二条 坚持安全生产。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《安全生产法》等法律法规,健全安全措施,执行安全制度,杜绝安全隐患,为员工购买安全生产保险,妥善处理工伤事故。
第三条 坚持节能降耗。各企业要不断降低单位产品能耗,通过技术改造、科技创新等方式,使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,努力建设绿色工厂。
第四条 坚持延伸产业。各企业要根据县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七大新兴产业的要求,围绕建设高端钙基新材料产业集聚地目标,发展绿色深加工和终端应用产品,使我县非金属矿石资源得到充分利用。
第五条 坚持和谐发展。各企业要树立同行是一家的大局观念,在市场投标、招聘人才、环保治理、安全生产、采购矿石等方面加强合作,抱团发展,不挖本县企业人才、不诋毁同行声誉,不参与恶意降价竞争。
第六条 对不自觉履行本公约的企业,由材料分会负责人约谈企业负责人。本公约由材料分会负责解释,自2022年9月25日起执行。
青阳县非矿产业协会材料分会
2022年9月25日